玻璃栈道要“限流” 河北出台玻璃栈道等地方标准
2018-07-25 | 阅读:146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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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23日,河北多个部门共同组织编制了《景区人行玻璃悬索桥与玻璃栈道技术标准》,对景区人行玻璃悬索桥与玻璃栈道建设材料、设计、施工等提出明确规范,并严格控制进入人数,规定每平方米人流量不宜超过3人。该标准将于8月1日起实施。
根据标准,玻璃悬索桥总平面布置应符合规划要求,并结合当地环境特征、交通状况、人流集散方向等因素设计,桥位宜选择在环境条件较好的区域,并宜避开抗震不利区域,不应选在抗震危险区域等。玻璃栈道宜选取山体岩体完整性Ⅱ级及以上且表面平整、无较大裂痕、俯视及远眺视野开阔的地段,要避开不良地段等。
标准明确,景区玻璃悬索桥、玻璃栈道护栏应安全可靠,应在危险处加装防护装置。出入口处应设有指示牌,标明道路的通行方向和地点,告知游客通行时应注意的事项。危险处应设有醒目的警示牌,警示牌和指示牌应包含中文及一种以上外文翻译。玻璃悬索桥和玻璃栈道在遭遇台风、大暴雨、雷电、山洪泥石流和冰雪等自然灾害时,应临时封闭,灾情结束后,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检查确认无危险后,方可重新开放。
标准规定,玻璃悬索桥和玻璃栈道应严格控制进入人数,每平方米人流量不宜超过3人。在游客人数超过规定人数时,应安排专人对人员流量进行控制,出口、入口、标识标牌处增派工作人员,并结合游客中心广播进行安全疏导。未经许可,玻璃栈道上严禁自行车、手推车等车辆通行。